匯流新聞網記者胡照鑫/台北報導
監察院今(16)日表示,針對多名外籍移工等待轉換雇主期間,疑遭仲介公司安排至非法雇主處工作及不當對待遭致強制就醫案件,糾正花蓮縣政府及勞動部。監察委員王美玉調查發現,對於花蓮縣政府及勞動部處理3名越南籍家庭看護工申訴案件,在未蒐集相關事證之下,逕採信仲介公司說詞而未採納外籍移工說詞,導致3名外籍移工求助無門,損及權益,糾正花蓮縣政府及勞動部。
監委認為,相關案件逕行採納片面說詞,以「外籍移工個人因素、未提出相關具體事證」、「仲介公司表示無恐嚇、威脅及不當對待情事發生」辦理結案,損及當事人權益,王美玉促請國軍花蓮總醫院、花蓮縣政府、衛生福利部、勞動部等單位應檢討改進。
本案緣由是花蓮縣3名越南籍家庭看護工T君、H君及L君,分別申訴在等待轉換雇主期間遭同一家仲介公司非法指派從事許可以外之工作,勞動部1955專線並將T君、H君案件派案給花蓮縣政府進行查處。但花蓮縣政府僅訪談仲介公司後,即以「仲介公司表示無恐嚇、威脅及不當對待情事發生」辦理結案。
其次,T君、L君之原雇主均委由仲介公司向花蓮縣政府申請變更外籍移工住宿地點,H君也經勞動部同意廢聘,花蓮縣政府於例行訪查亦未依相關規定,於訪查前與勞動部「全國外籍勞工動態查詢系統」勾稽,查核雇主與外籍移工僱用關係是否異動,以致訪視均未遇到移工。
另外,花蓮縣政府未依規定建立訪查區域輪替制度,自105年迄今對該仲介公司查核,都是由同一位諮詢員實施,且已有3名外籍移工分別申訴該仲介公司違法情事,花蓮縣政府卻未對該仲介公司進一步查處,在未蒐集相關事證之下,逕認係外籍移工恐私下串聯,採信仲介公司說詞而未採納外籍移工說詞,致3名外籍移工求助無門,損及權益。
監察院實地訪查發現該仲介公司提供外籍移工的居住環境欠佳,花蓮縣政府才對仲介公司進行查處,顯有違失;勞動部對於花蓮縣政府處理外籍移工查察案件,亦核有督管不周之違失,因此對花蓮縣政府及勞動部提出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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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照來源:監察院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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