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志明 苗栗】
台中高分院在14日上午判決苗栗縣南庄鄉長邱梓增當選無效,起因在2018年11月24日鄉長選舉前,邱梓增遭控僱用開遊覽車的林姓男子,以每戶5千元代價向3戶買票,要求選民支持邱梓增,雖交付賄賂罪,苗栗地檢署檢察官以不起訴處分,當選無效一審時也被苗栗地院駁回,但對手再向台中高分院提起上訴,法官認定林姓男子為邱梓增暗樁,二審時判決逆轉,由於當選無效判決定讞,苗栗縣民政處表示,將在收到判決書後,3個月內辦理補選。
南庄鄉長邱梓增14日上午,遭台中高等法院判決當選無效,消息傳來後邱梓增無奈地強調,自己是遭人誣陷,但二審判決定讞,邱梓增只能無奈接受。
南庄鄉長 邱梓增:「就莫名其妙啊!無可奈何我也只能接受啊!法官判啊!法官又不能上訴,法官(審訊)又沒有問我,都律師在答,律師答的時候他又沒有問說,你為什麼通聯紀錄怎樣怎樣,那我請他(林姓男子)遊覽車,難道不用通聯紀錄嗎?」
雖然苗栗地院一審時,駁回當選無效之訴,但台中高分院法官則認為,遭指為邱買票的林姓樁腳,雖不是邱競選成員,但競選過程顯示他是暗樁,期間有3次幫邱梓增發放文宣,又介紹人到邱的競選團隊,買票之後又向邱的團隊回報,買票行為就算不是邱授意,也是默許,因此二審改判當選無效。
苗栗縣民政處長 彭基山:「我民政處接下來,如果收到法院的判決書呢!我們第一個要辦理解職,同時我們也會請我們的選舉委員會,在3個月內,辦理一個鄉長的補選。」
邱梓增曾任南庄鄉代表會主席、員林村長,任內勤跑基層為民服務,仕途順利,上任後積極任事風評頗佳,此次,遭台中高等法院判決當選無效定讞,邱梓增表示,會在收到判決書後再思考下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