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報記者彭維權/苗栗報導】苗栗縣警察局竹南分局造橋分駐所於日前接獲民眾報案於造橋鄉舊臺13甲線香格里拉路段附近空地遭傾倒廢棄物,經警察及環保局調查後,司機雖表示為誤倒,仍依相關法令開立罰單及責令修復遭破壞之護欄,以維護道路使用及貫徹縣府永續經營環境之施政理念。 造橋鄉舊臺13甲線香格里拉路段附近空地,於日前由鄉民舉報遭傾倒廢棄物,員警查看時發現該處之自行車步道交通桿亦遭撞斷,警方隨即通知環保局人員前來會勘,經清查及調閱監視器發現可疑涉案車輛後,通知該車司機及所屬公司說明。 該公司人員雖辯稱原預定將該水溝淤泥載運至後龍鎮的環保回收公司傾倒,但因當時該公司承辦人員不在無法傾倒,轉而將該淤泥載往至老闆友人位於造橋鄉之住家旁空地,以利友人堆肥之用,但因記錯傾倒地點,誤在該處傾倒廢棄物,該公司於接獲警方通知後,已派人回復原狀,目前該淤泥亦已載往環保回收公司傾倒,違反環保法規部分仍依法裁罰。 本案經竹南警方會同環保局人員共同會勘後,依未領有許可文件非法棄置廢棄物,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規定裁罰;另是否為有毒廢棄物,尚待環保局進行化驗後確定;有關自行車步道交通桿遭毀損部分,雖該公司已派員進行修復,仍通知縣政府業管單位確認修復情形。 竹南分局分局長張文川表示,感謝民眾的見義勇為,將持續透過檢警環聯繫,全力打擊環保犯罪,守護治安,貫徹縣府「幸福永續」的施政理念,使苗栗縣成為好山好水,宜居宜遊的優質山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