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報記者傅建峰/台南報導】台南市第五選區立委候選人陳致曉博士指出,副總統候選人賴清德在台南市任內,發生7項的重大公共工程以焚化爐渣底掩埋,廠商均被判刑,但市府知道後不僅不要求廠商重新刨除改善,反而驗收通過並給工程款,這已明顯違反瀆職釀災罪及職圖利罪,才向台南地檢署按鈴申告。 陳致曉指出,全國最大焚化爐渣底處理公司「映誠」販售以3:7甚至5:5高度摻合「未事前處理」的焚化爐渣底的砂土給各工程公司。映誠在2016年遭起訴、判決的10個汙染案件中,案情最重的都集中在台南。此外,苗栗、台中、雲林、台南等地的焚化爐底渣亦匯集至台南掩埋,共有14萬4700餘公噸、掩埋面積超過5萬平方公尺。檢察官抽驗同案受渣底汙染的土地,發現重金屬與酸鹼值嚴重超標。此案汙染區域包含「歸仁段及關廟段高鐵東側聯外道路工程、南市九份子重劃工程、南市九份子重劃區二期景觀工程及低碳生態家園工程、國道八號南科聯絡道路工程、台南市第106期國平自辦市地重劃區工程、台南市第122期學東自辦市地重劃工程、南台南站副都心第一期區段徵收工程(南工區)、台南路平專案工程」等。 這些「焚化爐渣底」是各式爐渣中,具最高毒性。其富含強鹼、重金屬與世紀之毒戴奧辛。市民不慎接觸後,嚴重者可能致命,情節輕者可提高致癌率、並使孕婦生下畸形兒、幼兒發育不全、青少年不孕、觸發老年癡呆症! 他說,行政院《公共工程施工綱要規範》,並未將「焚化爐底渣」納入再生粒料來源!公共工程若執意要使用焚化爐底渣,該底渣須經「篩分、破碎及水洗」等製程。且該公共工程須「另為設計」、且「公開明文」地規範該工程使用焚化爐底渣。上述遭「焚化爐底渣」汙染公共工程之合約明定「不得使用底渣再製成品」。 他說,南市府在該案偵查過程中已知眾多公共工程遭汙染。賴清德自可根據合約要求承包商刨除毒土,並以淨土完成工程。但是,非常清楚「焚化爐渣底」將對市民健康嚴重危害的醫師賴清德市長,竟然「付錢驗收」,賴清德的行為,明顯違反《刑法》第 130 條瀆職釀災罪,及《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瀆職圖利罪,為了捍衛台南土地安全與市民健康,並逞治官商權貴勾結,才向台南市地檢署按鈴申告。 陳致曉指出,市民仰賴「代議制度」來監督行政濫權與官商勾結,以保公民權益與是非正義。林俊憲作為立法委員,其權職理應捍衛平民百姓權益。但他對「14萬噸毒爐渣遍台南」以「抹黑問題提出者」回應公眾問題,證明他不是人民的立委,只是為掌權幫派權貴包庇、掩護的嘍囉!台南有這種立委,也難怪全台毒爐渣集中至台南、遍佈台南! 台灣的毒爐渣問題本已非常嚴重,賴清德竟使台南成為毒爐渣汙染集中地!要根絕毒爐渣恣意傾倒,自應要求地方政府擔負轄內所有公共工程土石原料之責,而不是如本案的南市府般把監督責任推給包商。我參選,就是為了改革!在下若任立委,自當推動相關法令以捍衛台南土地潔淨,求府城後嗣健康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