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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屋補貼有一招讓房東挨罰妥協 租約必須明列身分證字號

好房News/ 2019.09.10 17:39

好房網News記者黃暐迪/台北報導

行政院最新核定單身青年及新婚育兒租金補貼方案,從9/2已經開始申請,不過有部分民眾擔心房東以個資法為由,不願意提供身分證字號,導致房客無法順利完成申請程序。對次內政部表示,申請租金補貼要求租約上要有房東的身分證字號,主要是需要查明是否有偽造不實或違反向直系親屬承租的規定,同時也要協助房東辦理公益出租人的租稅優惠,如果房東不主動提供,內政部也提供「大絕招」,來對付惡房東。

內政部表示,從106年1月上路的「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已規定應載明簽約當事人的基本資料,包括房東及房客的姓名身份證字號戶籍地址等資訊。

租金補助怕遇到房東不給身分證字號申請,但依法規定租約上必須明載房東、房客的姓名、身份證字號及戶籍地址,違反者可罰3~30萬罰鍰。圖/pixabay

租金補助怕遇到房東不給身份證字號申請,依法規定租約上必須明載房東、房客的姓名、身份證字號及戶籍地址,違反可罰3~30萬罰鍰。圖/pixabay

另外,去年6月上路的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所授權的「住宅租賃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也有相同的規定,房客可依規定要求房東於租約中載明身分證字號。但如果真的遇到房東說甚麼也不願意提供資料,房客也可以用法律自救,依照消費者保護法規定可對房東處3萬至3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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