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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里蟳蟹進入繁殖期 捕撈抱卵母蟹罰15萬

卡優新聞網/黃靜萍 2019.08.16 08:04

  新北市政府成功打響「萬里蟹」品牌,蟳蟹類成為重要漁業資源。繁殖期將至,新北市農業局呼籲漁民遵守每年8月16日至11月15日禁止捕捉抱卵母蟹的規定,新北市府將加強執法,一旦抓到違規可開罰3萬到15萬元。

  萬里沿海漁民多從事蟳蟹類籠具漁業,新北市政府從2012年起將當地蟳蟹類產量最大的花蟹、三點蟹及石蟳,搭配漁業休閒體驗及產地相關活動,讓「萬里蟹」成為全國知名度的漁產品牌。漁民也從早期須要設置暫置池延長螃蟹壽命,減緩銷量不佳的困境,至今只要捕蟹船一靠岸,螃蟹立刻全數送至餐廳及漁夫市集販售。

  萬里蟹不僅滋鮮味美深受饕客喜愛,漁民出海捕蟹也相當重視永續經營的觀念,捨棄「拖網」、「圍網」等侵略性的捕撈方式,改以生態保育漁法「蟹籠」來捕撈海蟹,讓民眾在品嘗美味秋蟹時,也不會對海洋生態造成傷害。且萬里漁夫只嚴選夠大、夠成熟的萬里蟹上岸販售,規定石蟳背殼寬度超過6公分,花蟹及三點蟹超過8公分以上的成熟海蟹才能捕撈。

  為維護蟳蟹類資源,中央政府在2014年公告實施「沿近海漁船捕撈蟳蟹類漁獲管制措施」規定,漁船於每年8月16日至11月15日期間,禁止捕撈將卵抱於體外腹側的母蟹(俗稱開花母蟹)。

  新北市農業局長李玟表示,萬里蟹等蟳蟹類是新北市重要的漁業資源,除了向漁民宣導「捉大放小、不抓抱卵母蟹」的保育觀念外,也將會同漁業署及海岸巡防單位不定期前往漁港展開稽查行動,嚴格取締捕撈過小螃蟹及抱卵母蟹等違規行為,維護海蟹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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