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報記者彭維權/苗栗報導】酒駕新制處罰自今年7月上路以來,竹南警察分局7月份單月共取締酒後駕車52件及拒測1件,與去年同期比較,取締增加1件,拒測減少2件,雖然取締件數差異不大,但是民眾受罰金額卻差很大。 自今年7月1日以後,機車駕駛人首次酒駕處新臺幣1萬5,000元至9萬元罰鍰,第2次酒駕處新臺幣9萬元罰鍰,第3次按前1次裁罰基準再加9萬元,以此類推。汽車駕駛人首次新臺幣3萬元至12萬元罰鍰,第二次酒駕處新臺幣12萬元罰鍰,第3次按前1次裁罰基準再加9萬元,以此類推。 除了罰款金額大幅提高,酒駕拒檢或拒測處罰也大幅提高,拒檢拒測罰鍰累計,第1次將處新臺幣18萬元罰鍰、第2次將處新臺幣36萬元罰鍰、第3次將處新臺幣54萬元罰鍰,且無次數上限。 駕駛人除了因為酒駕罰鍰以外,騎乘機車初犯吊扣駕照1年、駕駛汽車吊扣2年,車上如有未滿12歲兒童或者肇事致人受傷,機車吊扣駕照2年、汽車吊扣駕照4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 ,並不得再考領。領駕照後按規定強制加裝酒精鎖,拒裝或代吹酒精鎖者則處新臺幣6,000至1萬2,000元罰鍰。酒駕再犯、拒測,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得沒入車輛。 本次修法還新增酒駕同車共責制度,駕駛人酒駕超標,可處18歲以上的同車乘客600至3,000元罰鍰(年滿70歲、心智障礙或汽車運輸業的乘客除外)。以及騎乘自行車、電動車、電動輔助車等三輪慢車,若酒駕將可罰600元至1,200元,拒絕接受酒測可罰2,400元等措施。 竹南分局分局長張文川表示,此次酒駕修法,新增酒駕同車共責制度迄今,該分局已經開出9張罰單,9位乘客雖然自身沒有酒駕行為,但因搭乘酒駕者駕駛車輛均遭受處罰,新修法目的即是希望能達到同車人員勸酒勿酒駕的目的,也表示執勤員警除加強取締外,將持續採取多元手段抑制酒駕行為,並透過加強教育宣導酒後不開車的觀念,結合社會企業的力量,共同防制酒駕。 由於本次酒駕相關法令修法幅度大,張分局長特別指示辦理「新進人員處理交通事故講習及新修正酒後駕車取締法規」教育訓練,講授內容包括加強交通事故現場製圖繪測專業、蒐證相關技巧以及提升肇事採證、分析能力,並因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酒後駕車處罰新修正規定,為加強維護民眾權益並降低舉發瑕疵率,該分局特別設計印製「交通法令墊板」,使同仁於執行交通稽查之際,降低錯誤疏漏,期能守住保障民眾權益的底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