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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尖峰行人事故逾3成 違規被撞恐也有肇責

卡優新聞網/段楚禎 2019.05.25 08:01

  一般人的刻板印象認為,車禍不論是非對錯,統統都是「大車賠小車、小車賠機車、機車賠行人」。不過,新北市交裁處提醒,行人被撞有時也要負擔部分責任,行人穿越馬路,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台北市則是加強取締機車違規,去(107)年違規罰款已為市庫收入增加9.03億,大幅增加近4成。

  根據新北市交通局統計,新北市107年行人違規造成事故總有662件,今(108)年截至4月底也有189件。尤其上、下午交通尖峰時間,更是行人違規發生事故的高峰時段,比例超過3成。事實上,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行人違規橫越道路可處罰300元。

  日前新北市一名行人因違規穿越道路,遭機車騎士撞上,導致雙方均有多處受傷,機車騎士氣得提告,騎士認為是因行人違規在先,導致剎車不及,最後法院判定機車騎士未注意行車狀況,且行人違規穿越道路,雙方均犯過失傷害罪,判處行人拘役30日、機車騎士拘役10日。

  新北市交通裁決處表示,交通法規雖有「應注意未注意」的「帝王條款」,就算錯在行人,肇事汽機車撞到行人也難免其責,但在司法實務,行人被撞有時也要負擔部分責任,有些個案甚至判駕駛人或騎士免責。

  至於台北市則是加強取締機車違規,107年取締機車違規總件數87萬9,128件,較前一年增加9萬9,756件。其中取締前三名分別是「機車超速」、「違規爭道」、「違規停車」,合計超過50萬件以上,使得107年罰款收入增加9.03億,增加比率近4成。

  不過,台北市議員陳炳甫認為,雖贊同警察局嚴格取締機車違規,但不是一味的找機車騎士開刀,勿把機車族當成市府的提款機,質疑柯市府用取締機車違規的罰鍰拿來還債,美化台北市府的還債政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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