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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史館x臺博館 總統副總統文物委託移藏

中央社/ 2018.05.17 13:37

國史館x臺博館 總統副總統文物委託移藏

(中央社訊息服務20180517 13:36:54)《總統副總統文物管理條例》自民國93年施行後,賦予國史館管理總統、副總統文物之權責,實施迄今已14年。國史館自總統府、政府機關(構)、私人、團體移轉之文物中,器物類佔15%,其中絕大多數為禮品,大約一萬多件。大部分的禮品是外交禮物或民間人士贈送給總統,內容包羅萬象,種類繁多,材質差異極大,各自需要不同的維護環境;以國史館有限庫房資源,無法提供多樣文物最佳的保存或推廣環境。

為解決此一問題,國史館於去年(106年)啟動修法作業,順利增訂第7條之1,規定「主管機關得將總統、副總統文物之管理及應用,委任其所屬機關或委託其他機關(構)辦理。」國史館依此規定可將文物移交給其他專業機關收藏,建立政府部門間合作夥伴關係,有效運用性質相近之機關(構)現有之庫房空間、保存維護技術,乃至於研究、展示及開放應用等硬體及人力資源。

國立臺灣博物館是國內專業的自然史博物館,專業領域涵蓋人類學、地質學、植物學、動物學、文化資產等學門。此次國史館與臺博館攜手合作,由臺博館各學門研究員選定符合其蒐藏主題的文物,一共82件,將由國史館委託臺博館保存及應用。記者會現場陳列展示的6件文物,按臺博館的研究領域劃分,分別是人類學門的「達悟族禮杖」、「排灣族veceqel王族琉璃頸鍊」;地學門的「Priscacara魚化石」、「真珠母貝裱框飾品」;動物學門的「花豹標本」、「海龜殼」。

未來國史館也將陸續啟動與其他專業博物館的合作,為總統副總統文物尋找最合適的典藏與應用機關,使文物得到更好的保存與維護環境,並使文物不再封閉於庫房中,可依博物館不同的主題呈現在民眾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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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來源:文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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