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局長顏旭明表示,嘉義縣從第一屆迄今各類組分別皆曾獲得優等獎項,民和國小更曾代表嘉義縣獲得特優的殊榮,國家環境教育獎是表揚環境教育工作績效上為一項國家級的至高肯定,並且能擴大獲獎者的影響力,鼓勵他人學習環境教育知能與行動,全面推動環境教育工作,讓子孫能代代永續生存。
國家環境教育獎分為兩階段甄選,初選由各縣市環保局辦理,獎勵分為團體、民營事業、學校、機關、社區與個人六組,各組第一名將代表嘉義縣參加全國評比;全國競賽獲獎的團體或個人,行政院環保署將頒予獎金及獎座以茲鼓勵;團體與社區特優獎,可獲獎座及新台幣100萬元,優等獎為獎座及新台幣20萬元;個人特優獎可獲獎座及新台幣10萬元,優等獎為獎座及新台幣2萬元;民營事業、學校、機關、公營事業機構或政府捐助基金累積超過50%之財團法人之特優及優等獎均可獲頒獎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