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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太三:再議案減少發回 二審檢座親辦案

中央社/ 2017.03.21 00:00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1日電)法務部長邱太三今天提出檢察系統改革,針對每年逾600件至800件的再議二度發回案件,要求二審檢察官自為偵查取代二度發回,以節省司法資源。

法務部指出,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如火如荼進行,各項議題中檢察體系的改革仍為各方關注重點,繼2月16日記者會宣示精緻偵查的具體改革措施後,今天延續第一波改革方案,將針對檢察內部再議案件反覆發回現狀、人事民主化提出改革方案。

邱太三指出,二審減少發回,就再議案件二審自為偵查取代二度發回,現有再議制度有其維持偵查品質的效能,故應予維持,惟應限制次數並加強二審的自行偵查功能,以節省司法資源。

邱太三說,二審平均每年受理5萬6000件至6萬件的再議案,第一次發回約5000多件,第二次發回約600件至800件,為改善案件一再反覆發回續查的情形,徒增當事人及一審檢察官不必要負擔,朝先行研議修改內部規則,再議次數限二次,第二次再議時,二審檢察官自行偵查後認應提起公訴者,應檢附起訴書內容,包括犯罪事實、證據並所犯法條,命令一審檢察官起訴,以釐清責任。

此外,人事民主化改革部分,邱太三說,外部民主與內部民主併進,為加強檢察體系之獨立性,以及維持檢察官的中立性與客觀性,避免政治力以人事操控司法個案疑慮,必須健全檢察人事體質,同時引進外部參與和內部民主機制,以排除操控的質疑,因此須改革包含檢察官票選推薦主任檢察官人選、部長圈選檢察長前聽取外部意見、指揮權陽光化,落實檢察長責任。

邱太三說,今天提出的改革部分,均屬不須送立法院修法,而以修訂內部辦案規則、人事法規即可推動的方案。法務部以劍及履及之魄力,持續展現改革決心,正面迎接全國司法改革國是會議。106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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