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今天表示,桃園、新竹、苗栗與高雄共16家公司業者,貪圖價格低廉,從民國100年到105年間,將896多公噸事業廢棄物交付林姓等4人為首非法集團,分別棄置、掩埋於桃園市、新竹縣8處倉庫及土地,嚴重污染環境。
警方查出涉案公司涉嫌將酸鹼廢液193噸、廢餾渣140餘噸、銅污泥等17餘噸、有機性污泥400餘噸、無機性污泥73餘噸、廢有機溶劑及廢鹼液73餘噸交給不同公司,再轉由非法集團棄置,不法獲利達3200多萬萬元。
檢方也查出有多家未領有許可處理廢棄物執照公司,以代工等名義違法清除、處理事業廢棄物,不法獲利達5000多萬元。
檢方偵辦後,依涉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詐欺得利、商業會計法與稅捐稽徵法等罪嫌起訴69人,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及沒收、追徵犯罪所得。106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