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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後慘遭奪命「賴」 手機加班上班族惡夢

卡優新聞網/溫子豪 2014.11.06 00:00

上班族真命苦,不但超時加班,下班後還被「奪命賴」,實在苦不堪言。人力銀行業者調查,高達9成7的上班族有加班狀況,平均每月加班16小時,5成1下班後仍然用手機通訊軟體處理公務,卻僅有15.4%企業會依照法規給加班費。對於政府近日提出的「全面週休二日」,有超過8成8的受訪者贊成,認為能真正讓勞工休息,增加工作效率。

根據勞動部統計,國內勞工去(102)年平均年工時超過2千小時,位居全球第4,僅次於新加坡、香港與韓國,因此研擬修法將工時縮短為2週80小時或單週40小時,並希望能實行「全面週休二日」。

不過,1111人力銀行針對上班族進行的加班調查,發現9成7的受訪者有加班狀況,其中2成5屬於每2週加班不到1小時的「微加班」,但有近1成是2週內加班超過20小時的「重量級加班」,整體平均每月加班16小時,等於每天多工作45分鐘。

調查結果也顯示,5成1的上班族在下班後,仍以手機通訊軟體處理公務,每月「手機加班」高達14小時,卻僅有15.4%企業會依勞基法給予補班、補薪,其餘都認為這是「員工個人的工作職責」。有近9成受訪者因此感到困擾,認為長時間待命造成無形壓力,生活受到干擾。

至於目前上班的休假方式,72.3%屬於「週休二日」,其餘則有排班制、隔週休二日…等工作類型。對勞動部提出的「全面週休二日」,8成8上班族表達贊成,認為此舉可讓勞工得到充分休息,提高工作效率,能配合家人作息,擁有更多相處時間;但也有1成2持反對意見,覺得無法配合產業特性,若工作忙不完仍須自行加班,無法根除惡習。

1111人力銀行副總經理何啟聖建議,上班族在休假時,面對加班的工作指派,無論是電話、Email、簡訊,都應該遵守禮儀,已讀不回、來電不接都是大忌,容易造成對方反感或誤會。若無法配合處理公務,應委婉告知,並主動提出解決方案。對於必要的加班,須考量個人身心狀況量力而為,遇到企業要求超時工作,則可向主管機關申訴,以保障個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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