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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場/為迎小鴨各出奇招 新北市氣球狗抄襲辯稱參考

yam蕃薯藤新聞/陳志龍 2013.08.13 00:00
明明是象徵純真的黃色小鴨,到了台灣卻引出一連串吃相難看的官場現形記。荷蘭籍藝術家霍夫曼(Florentijn Hofman)的黃色小鴨(Rubber Duck)自從游進維多利亞港引發熱烈回響後,台灣各地政府就爭先恐後要迎來小鴨到此一遊(之前小鴨游過那麼多國家時也不見大家有什麼反應,是都不看國際新聞嗎?)。而這種一窩蜂的行徑就像各地辦不完的XX節、XX季活動,或是高雄市成功協拍《痞子英雄》後,其他地方也嘴臉一改的對影視產業大開方便之門一樣,其實反映的都是對於城市行銷的缺乏創意與後知後覺,兼之好大喜功的顢頇心態。 黃色小鴨帶起的效應除了民間單位偶有零星的贗品充做招攬生意的招財貓外,本來基隆市拔得頭籌率先宣布小鴨要來台灣了,12月將作客基隆這個「最不快樂的城市」(只是如果自認自己擔任市長的城市不快樂,那應該先做的恐怕是引咎辭職才對吧)。不過基隆市開心沒多久,就殺出高雄市也宣布小鴨要到高雄,而且是比基隆更早的9月還會兼過中秋。現在最新消息是連桃園縣也說小鴨10月要去桃園拜訪,算算小鴨下半年就幾乎都在台灣Long Stay了。台灣人對小鴨的熱情程度,就差幫它申請加入中華民國國籍了。 至於爭取不到小鴨的也不能輸人,台中市觀光旅遊局就仿製了一隻「類似的」小鴨放在大安海濱樂園,還像許多山寨手機一樣,強調擁有比本尊更強大的功能,所以這隻大安小鴨嘴巴可是會噴水的,無奈水量太小,倒像是在流口水了。其實黃色小鴨這類裝置藝術的價值本來就不在「皮相」這層,而是作品蘊含的訊息與精神。偏偏大家一股勁的往外型上去抄,抄了又不老實,硬是腆著臉說跟原版比例不同所以沒有侵權。言下之意是「我們可是先研究好怎麼樣才能不要抄得十足十,以免人家來告。」等於是官員帶頭示範怎麼樣鑽法律漏洞給你看了。 相比之下新北市水利局就比較有做功課,知道黃色小鴨形象已經深植人心,為了避免一下就被認出而招來抄襲之譏,於是「參考」了國外其他的藝術作品─「氣球狗」(Balloon Dog)作了一隻充氣式貴賓狗,打算在三重河濱公園亮相。但是光看到照片心就先涼一半,心想要抄大家也拿出點專業精神來吧,不要搞得像平價時裝品牌ZARA老愛抄襲各家名牌的當季款式一樣,看是看得出來款式抄誰,但細節就是永遠不到位。而且更慚愧的是,充氣貴賓狗抄的是美國當代重要藝術家傑夫孔斯(Jeff koons)的作品,但人家只是長得像氣球,材質可是紮紮實實的不鏽鋼啊。而也就因為是用不鏽鋼材質去做成「氣球」狗的外觀,這件作品的意義才能成立。結果水利局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的,好好的「致敬」作品結果也只是淪為笑柄。 有時候你會想這些官員該不會對藝術都很有概念,才能夠把挪用 (appropriation)這一藝術手法發揮得如此徹底而不臉紅。但另一方面又想,如果做為一種藝術的展現,這些作品又未免過於粗糙不堪。但就像許多官員們在面對危機時的思考邏輯一樣,如果抱持著不論發生什麼難堪的事都要從中找出積極的教訓與意義來對大眾做出回應的話,只能說雖然這些政府官員平常對正經事的處理總是僵化又迂腐,但對這種娛樂大眾的事倒是腦袋靈活又懂舉一反三,只可惜走的還是平常走慣的旁門左道,出盡洋相還沾沾自喜。但也幸虧這些狗屁倒灶的鳥事,藝術從來沒有如此這般的跟大眾接近過,而透過這些官員對藝術荒腔走板的推廣,不管看的是熱鬧還是門道,大家總是有被娛樂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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